近日,商务部印发《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改革开放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将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,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、新兴产业、高新技术、节能环保等领域。
文件指出,商务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快修订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》,聚焦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,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;同时,鼓励地方吸引相关外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梯度转移。
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此前表示,鼓励目录对外商投资企业有一些配套优惠政策,其中包括,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;对于集约用地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,并且可以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%,确定土地出让底价等。
为进一步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,文件指出,还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;在全国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试点;推动区域开放发展,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。
本次出台的文件共提出24条举措,除了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,还包括以下四个要点:
一是全力支持外资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要建立健全应对疫情工作机制,精准解决外资企业复工复产困难问题,服务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和落地。
二是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。要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,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,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,推进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,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。
三是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和促进工作。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,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信息平台,提升投资促进工作水平,充分发挥展会平台作用,加强多双边投资促进机制建设。
四是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。要全面落实《外商投资法》及其配套规定,加大稳外资政策落实力度,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,充分发挥投资促进机构和商协会桥梁纽带作用。